项目详情及技术要求
物品名称: 南山纯净水厂水处理设备
数量: 1.00 批
1. 总则
1.1 本技术要求适应于龙口市南山纯净水有限公司纯净水制备成套设备。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定的技术要求,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。乙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有关的最新国家标准、水处理行业规范的优质产品。
1.2 甲方保留改变设备的数量、型号和技术要求的权利,所有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货商。
1.3 乙方对预处理及反渗透系统设备(含辅助系统与设备)负有全责,即包括分包(或采购)的产品。分包(或采购)的产品制造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和合格证明,并征得甲方的认可。
1.4 乙方必须具有行业业绩及设计能力,需提供包括图纸、计算、说明、使用手册等,均应使用国际单位制(SI)。所有文件、工程图纸及相互通讯,均应使用中文。
1.5 如乙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要求的条文提出异议,则甲方认为乙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技术要求。如有异议,必须在投标书中以“对技术要求的意见和同技术要求的差异”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。
1.6 处理流程: 原水箱→原水泵→砂滤→碳滤→加阻垢剂→精滤→外压式超滤模组→超滤净水箱→一级反渗透装置→一级净水箱→二级反渗透→纯化水箱。
2. 技术要求
2.1 规定和标准
① 设备的制造工艺和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文件 TSG21、GB150、HGJ32、JB2932 等标准的要求。
② 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标准应符合 GB/T25295-2010、GB/T7251 等标准。
③ 不锈钢卫生无缝钢管的技术要求应符合 GB/T14976-2012。
④ 对外接口法兰应符合 HG/T20592~20614-2009(PN16, RF密封面)。
⑤ 衬里钢管和管件应符合 HG21501、HG20538 的最新版本规定。
⑥ 当上述规范或标准不适用时,可采用材料生产厂的标准,但须经甲方书面确认。
2.2 设计基础资料
2.2.1 原水水质: 园区供水系统来水。
2.2.2 为系统提供的外界条件:
(1)供水: 进水量 ≥10m3/h ,进水压力 0.01MPa。
(2)供电: 380V 三相四线,送至乙方电控柜。
(3)仪表用气: 来自车间无水无油压缩空气,压力不低于 0.6MPaG。
(4)安装条件: 室内安装于龙口市南山纯净水有限公司无菌车间内,设备厂家需提供安装图纸、荷载和基础设计要求,并考虑防冻措施。
2.3 装置及设备性能要求
2.3.1 供水能力要求 (水温在25℃时)
(1)供水出水能力:2−8m3/h
(2)终端出水能力:3m3/h
(3)产水标准:出水水质执行 GB/T19298。
2.3.2 RO装置性能要求
出力:≥3m3/h
水回收率:≥65%
2.3.3 RO装置本体的设计
参与控制的自动阀门采用304卫生级优质阀门及其执行机构和反馈信号。
2.3.4 运行方式
(1)系统控制: 预处理及RO系统采用PLC程序自动控制。乙方需提供全部就地仪表及电控设备,并提供详细的IO清单、仪表清单和控制逻辑图。核心部件采用进口品牌。
(2)药品配制及注入: 药品溶液箱必须具有远传液位信号及低位警报功能。阻垢剂加药根据进水流量和电导率变化自动变频调节。
3. 核心单元说明
3.1 预处理单元
主要作用是净化原水,确保SDI值不大于4,保护后级RO系统。
机械过滤器: 去除悬浮物、胶体微粒等杂质,降低浊度。
活性碳过滤器: 去除色度、有机物、余氯、氨氮和亚硝酸盐等。
阻垢剂投加装置: 防止 Ca+、Mg+ 等硬度离子结垢,保护反渗透膜。
精密过滤器: 去除前道工序遗留的颗粒杂质,保护反渗透膜。
超滤膜组(UF过滤系统): 采用进口中空纤维聚醚砜超滤膜,外压式操作。设有程序启停和自动冲洗功能。为保证水质,该元器件需选用进口可靠产品。
3.2 反渗透主机单元
主要由高压泵、反渗透膜、膜壳、清洗系统等组成,去除水中的无机盐、有机物及微生物。核心部件采用进口品牌。
4. 设计、供货范围及要求
4.1 设计界限: 从原水箱进口至纯水箱出口之间的所有设备、水泵、仪器、仪表、控制、管阀等,由乙方成套供货,撬装设计。
4.2 供货范围: 包括但不限于预处理、超滤、反渗透、加药、清洗等完整的系统及所有附件、管阀、仪表。
5. 相关附件及技术文件
5.1 附件: 提供安装和试运行备品备件清单、专用工具清单、SDI(手动)测定器具。
5.2 技术文件: 提供2套纸质版及1套电子版(MS Office, AutoCAD 2004格式)技术文件,包括但不限于:
工艺流程图、说明书、布置图。
仪表和控制系统图(P&ID图)。
膜元件选型计算书及其他设备说明书。
设备、材料、仪表、I/O清单。
安装、维护和运行手册。
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。
性能保证及出厂测试报告。
6. 资质要求
8.1 供应商应有在同行业相关项目上供应成套制水机组的供货业绩。
8.2 提供的产品应具有成熟技术,并需有近3年的相关业绩和实际应用证明。
8.3 具体资格要求:
近3年在中国同行业有相关项目的成功应用业绩。
具有不少于10名技术人员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充足的维修测试工具。
具有良好的信誉。
机组中的通用机械及压力容器,供应商或分包商应具备相应的设计、制造资质。
7. 工期要求
9.1 前期资料提交: 确认技术要求后3日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、近三年同行业业绩证明、设备图纸及参数等。
9.2 制造与交付: 确认制造图纸后于20日内制作完成并将全套设备及资料运送至龙口市南山工业园。
8. 设备验收
出厂检验: 乙方负责,验收前5日通知甲方。
到货验收: 双方在交货地点进行,检验数量、型号、外观等。
安装调试: 具备条件后,乙方10日内进场安装调试。试运行周期30日。
最终验收: 质量保证期为2年(自签署《初步验收证书》起),期满后进行复验并签署《最终验收合格证书》。
9. 技术培训与售后服务
培训: 乙方在安装调试期间免费对甲方人员进行操作、维护培训。
质保期: 2年。
售后服务: 质保期后提供为期10年的优惠价保修服务,并储备10年运行期内的全部配件。
服务响应: 一般故障1小时答复、8小时解决;非一般性故障48小时内派员到场。
10. 质量保证承诺
设备选型均为国内或国际优质品牌,技术先进可靠,设备材料全新。
整套设备设计、生产、调试严格按国标及行标进行。
除易损件外,设备质量、可靠性、使用寿命 ≥15 年。
所有压力容器按标准制造,并提供相关资质、报告及证书。